南怀瑾先生:新闻和出版业的责任与道德(一)
作者:本站       来源:本站       字体:       打印文章       双击鼠标可滚动屏幕

编者:十几年前,南怀瑾先生曾在上海讲过几次公开课,其中涉及到新闻与出版业的责任与道德问题,今予摘编分享。

 



 

新闻和出版业的责任与道德(一)

 怀

 

        出版和新闻业现在有个名称,叫做“媒体”。我说我反对这个名字。以中国固有文化讲,新闻、出版不应称为“媒体”,这是外文翻译过来的随便称呼。这个做媒的,在中国文化像是令人看不起的“媒婆”,媒婆是两边骗的。出版和新闻或电台、电视台,怎么能叫“媒体”呢?我说他们是文化教育事业的先驱,具有领导和中介的功能。

 

        新闻出版业和文化教育是连在一起的,新闻、出版的内容,都是文化教育的范围,不要把学校课本当作就是文化教育,书本只是一点点,因为整个新闻出版都是文化教育的范围。

 

        新闻出版不能局限在狭小的眼光里,是与整个文化教育事业连在一起的。事业也不是职业,《易经·系辞》中讲:“举而措之天下之民,谓之事业”,现在大家动不动称事业,其实都是职业。事业是要对全社会真正有贡献的,不是口说为社会,实际是饭碗考虑的职业。新闻出版业,如果要当事业考虑,必须从整个社会大文化大教育着眼。否则,就等而下之,免谈了。

 

        做新闻事业、做出版业,不能马虎,不能忘记自己是个文化人,文化人对社会的道德,对自己都要负责,不能玩花样。

 

        但是我深深感到,出版业、新闻业,这个道德责任没有建立。

 

        对做新闻的朋友来讲,现在社会上出了很多的案子,新闻记者在里头的作用很大。新闻记者本来是言官,好像监察御史的作用,是无冕之王,现在实际什么都不是了。

 

——摘自《南怀瑾讲演录》

 

(待续)






相关文章

    没有相关内容